高利貸有多可怕?永遠不要觸碰“惡魔”的貸款!
說到高利貸,相信很多朋友都在電影、電視劇中,見識過高利貸給人們帶來的社會危害性。這不,在最近電視劇《你好檢察官》最新完結的高利貸案件中,主犯胡方全及其團隊在催收貸款的過程中用暴力的手段導致五名被害人全都喪失了生命,最終被判決為“故意殺人罪”。由此可見,高利貸背後滋生的不止是罪與惡,還有鮮活的生命和原本光明的人生。而根據小編瞭解,我國民法典第680條有明確規定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簡單來說,就是不符合市場規定利率的借貸,基本都可視為不合法行為,而且,高利貸行業往往容易滋生多種上下游犯罪。比如在高利貸的上游環節,往往伴隨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而在下遊催收環節,又往往通過暴力手段進行,可能伴隨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黑社會性質犯罪等衍生犯罪。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法律一直將高利貸行為列為違法犯罪的原因。
而當我們普通大眾面對高利貸時,除了要果斷拿起法律武器抵抗,堅決避免借高利貸的行為外,在日常中也要量力而為地消費,有多大能力就幹多大的事兒,多借助微點差帳戶等正規管道投資現貨金理財,為自己增值財富提高生活品質,千萬不要觸碰“高利貸”這種慢性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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