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諦十六行相的修習
略對四諦十六行相作說明四聖諦的每一諦又可分為四個行相,共有無常等十六行相。在此,略對四諦十六行相作說明——
(一)苦聖諦四行相特法:無常、苦、無我、空。有些論典中沒有說到「空」的部分,但此處說四個行相,其實是不相違。說此四行相的原因,是為破除外道「常、樂、我、淨」之邪見。無常——諸有為法是剎那生滅之性,前法滅時,後法剎那生起,以此說苦諦諸法是無常性。苦——有漏五蘊之蘊體等等,皆是以業與煩惱為體性,以此說,苦諦法是以業與煩惱為體性,故稱為苦。無我——苦諦之法,是無自性為空,就中觀自續以下而言是「補特伽羅獨立實體無我」。空——主要是指無清淨之我,或是「常一自主之我空」。
(二)集聖諦四行相特法:因、集、生、緣。集諦的四種行相最主要是針對外道見而安立,集諦主要是破除外道認為:無因、單一因而生等等的邪見。因——集諦是產生苦的因,以此行相破除:外道認為苦等是無因生;集——破除外道認為一切事物是由某一造物主所生,破除單一因而生;內道則是認為,諸苦皆是由因緣聚合所生,主要是由業及煩惱之集所生。生——外道認為,一切事物是由造物主而生,造出之後再也不會繼續生,此以內道而言,是否定的,之所以能生是由業與煩惱的緣故,並能再輾轉引生後來之果,故稱為生。緣——外道認為我是常,雖然我所依的蘊體是無常,但它的主體是常。對此,既然我所安住之蘊體的體性是無常,那麼,應該沒有一個常法能安住於無常法之上。總之,此我等,皆是無常,皆是剎那變異壞滅之法,由此說因、集、生、緣等皆是緣起變異之法。
總結來說,或是直接以業及煩惱對集諦的四行相作認識。業與煩惱是因位,是苦的根本因,故安立集諦第一行相「因」。因由業與煩惱一再生起諸苦,由是緣故,所以是苦的聚集,由是安立第二行相「集」。由業及煩惱能生極大苦的緣故,又是生,由是安立第三行相「生」。此業與煩惱之集諦,是俱生緣的緣故,故稱為緣,由是安立第四行相「緣」。
(三)滅聖諦四行相:滅、靜、妙、離。滅——是指滅諦是斷滅一切苦及苦因。靜——悉除一切苦的緣故,故為寂靜。妙——是指妙善圓滿,指斷除所擁有的功德是妙善。離——遠離一切諸過失。此是就滅諦總體略說,當然,若就細分來說,是還有種種的功德。
以反面來說,滅諦的四行相是破除外道執取滅諦相違之心,破除外道增益之邪見。(1)滅——破除外道認為無真實斷除痛苦的解脫;(2)靜——破除雖然有解脫,獲得某些安樂是究竟解脫的真實之樂。例如認為獲得色界天的安樂功德,即是獲得真實安樂;(3)妙——破除認為某些對治煩惱的特法是解脫。(4)離——破除認為煩惱雖一次斷除,仍然會再生起。煩惱若是未從根本上斷除,只是暫作對治或壓伏,此煩惱復又會生起,比方由修禪定投生無色界有頂天的眾生,還是會有因生於有頂天之業盡而墮生三惡趣。所以,滅諦四行相是以反面遮止不正確的外道見。
又,對於滅諦的四種行相又可如此作認識。(1)滅——滅諦是滅除苦的緣故,是滅行相;(2)靜——滅諦是淨除煩惱的緣故,是靜行相;(3)妙——滅諦是具有解脫安樂果的緣故,是妙行相;(4)離——滅諦是已遠離諸苦、令苦不再生,由是緣故,是離行相。
(四)道諦四行相特法:道、如、行、出。此四行相,是相對於滅諦四行相所要斷除而言。道——破除外道不承認有完全斷苦的解脫道。如——不承許通達空性的智慧是解脫道。行——對治執以某些靜慮的特法為解脫道。出——破除沒有完全盡除苦的解脫道。又,對於道諦四行相可以這樣作理解:例如,現量通達的見道,是解脫道,現證空性之見道是殊勝的解脫道,故稱為「道」;見道是煩惱的對治品,是能對治煩惱的緣故,所以稱為「如」;因為見道是無顛倒見真諦的緣故,所以稱為「行」;此道諦是能從根本上斷除煩惱,故稱為「出」。
於此略說四聖諦無常等十六行相。此無常等十六行相,除了是針對十六種不正確的見解作斷除遮止之外,重點也是一位修行者於修四聖諦時,所必須了解、必須獲得的十六行相,故於此講說四聖諦無常等十六行相。
修習時,從最初的修習到成辦得止,共可分為九個次第作修持,即《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所說「九住心」:(1)內住(2)續住(3)安住(4)近住(5)調伏(6)寂靜(7)最極寂靜(8)專注一境(9)平等住(等持)。於此九個次地之上,必須以六力作成辦,此六力是:(1)聽聞力(2)思惟力(3)正念力(4)正知力(5)精進力(6)串習力。必須以此六力去成辦九住心。除此六力之外,又須以四種作意去成辦,此四種是:(1)勵力運轉作意——刻意的去作意修習(2)有間缺運轉作意——不能恆久作意(3)無間缺運轉作意——能恆久作意(4)無功用運轉作意——自然而然能令心安住於一處。修習九住心的過程,即是由此六力、四作意而成辦。
於獲得止觀雙運未近分定之後,才能對欲界煩惱作對治,欲界煩惱分為上中下三品。首先是(一)止的部份,必須經九住心,生殊勝輕安得止,後使止力穩固,再轉入於觀「粗淨行相」。接著就是(二)了相作意,此是觀修,各個了別粗淨行相,並未獲得止觀雙運;(三)勝解作意,時而觀修,時而止修,生起決定知又入於止修,獲得止觀雙運。此是下一個作意的親因。(四)遠離作意,此已獲得止觀雙運,開始正斷煩惱的對治道,對治欲界粗分煩惱的前三品;(五)攝樂作意,對治欲界中品煩惱三品;(六)觀察作意,此時已經將欲界第一品到第六品的煩惱斷除,因此粗分煩惱似乎不現行,似乎已經斷除,這時再觀察平常會生起煩惱的對境,特別趣入此境時馬上就產生煩惱,所以馬上生起一個近分定作斷除;(七)加行作意,將欲界最後的七、八、九品煩惱斷除,斷盡欲界粗分煩惱時,即是(八)加行究竟果作意,當下即獲初靜慮禪定。從色界初禪定到二禪定,中間也有七個近分作意,以此類推,也就是說,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斷除欲界粗分煩惱產色界初禪定之後,才是修神通的部分,因此如果不了解貪心的話就無法修禪定、修止觀雙運,也就是說,因為不了解所破的緣故,所以無法產生一個心識來對治此一煩惱。因此,了解煩惱是非常重要!
於進入初禪之後,又對上界所攝煩惱作對治,同樣的,必須經過二禪的七種未近分,對上地所攝煩惱作對治,以此類推,直至第四禪天,對有頂天所攝煩惱作斷除。所以,在對治煩惱的次第上,都是經由七種未近定作成辦,並由此而獲得正定;後再由未進分定作對治,再獲得之上的禪定。
對治斷除煩惱,最初是於未近定對治所斷品、斷除人我執等,就是說於進入資糧道開始作修持。以斷障之理而言,有慧解脫阿羅漢、俱解脫阿羅漢二種。慧解脫阿羅漢者,是依於初禪未近定,以智慧力而單由煩惱一分中解脫;俱解脫阿羅漢者,是以依於初禪根本定,而由二分(煩惱障及等至障)中解脫,如《俱舍論》中說:「俱由得滅定,餘名慧解脫。」慧解脫阿羅漢者,是於修道中依於「止觀雙運之未近定」作對治,並是以觀修人無我(以智慧單由煩惱一分解脫),即是以止觀雙運之未近分作觀修、對治,經由資糧道、加行道,後進入預流果,同時將欲界、色界、無色界的各種煩惱作對治,直至最後加以斷除,以此方式獲得阿羅漢果者,稱為「唯依智力證果之阿羅漢」,即是慧解脫阿羅漢,此類阿羅漢,是於未近分定對煩惱對治而獲阿羅漢果。俱解脫阿羅漢者,其是於觀修無我,依於「止觀雙運禪定」觀修而獲得見道位,證得預流果,後於見道位之後得中,以有漏道斷作修持,對四聖諦苦寂滅道之行相作觀修,先對欲界之六種煩惱作斷除,而獲得一來果;後再將欲界後七、八、九三品煩惱作斷除而獲得不還果,以此方式更進而對上二界的煩惱,一一作對治斷除,由此修行而獲得阿羅漢果者,是依次第對治而獲得阿羅漢果,即是俱解脫阿羅漢果。有如是二種獲得阿羅漢果的修行者。所以,一者是唯依智而獲阿羅漢果,一是依於禪定及智而獲阿羅漢果,此是因為修習獲得阿羅漢果時,修行的方法不同的緣故,於所獲阿羅漢果就分為此二種。
止是定,是依修「九住心」而能產生。於第九心之後先得「心輕安」,後再得「身輕安」;於「身輕安」後,再得「身輕安樂」;由「身輕安樂」而能引生「心輕安樂」;當「心輕安樂」的強烈覺受隨定力緩息而置於穩定、一心安住於所緣境不動之時,即是「得止」,此時即是獲得「初禪未到近分定」。所以,「輕安」是於第九住心與「得止」之間而有。一樣的,由前已得止,再入定修習,引生「止所攝之身心輕安」,進而觀上界而入第一個未近分「伺察作意近分」;後再轉入於觀「粗淨行相」,再得身心輕安。如是往上類推。是故,是於七個近分產生之前都有「身心輕安」,但是,前後的所得「身心輕安」的勢力則是不同。
第一個初禪未到近分,是由止所引生的「初禪未到近分」;第二剎那之「了相作意未到近分」則是觀所攝之初禪未到近分,此第二時所得未到近分並不是真正的止觀,因為此時之觀,只是最初觀修上界功德所生,並非獲得正觀;所以,是由第二階段的止觀雙修令其定力更為增盛之後,於此時所獲得止觀雙運之第三位「勝解作意之未近分定」,才是獲得真正止觀雙運之禪定,在此之前的觀並非獲得正觀,是屬於前加行之觀。
獲得「初禪未近分定」所攝「止觀雙運」之後才能對治欲界煩惱,欲界煩惱分為上、中、下三品。此中即是:首先是(一)止的部份,必須經修九住心而生殊勝輕安而得止,此是「止所攝之初禪未到近分」,後使止力穩固,再轉入於觀「粗淨行相」。接著是(二)「了相作意」,此是觀修,各個了別粗淨行相,並未獲得止觀雙運,此是「觀所攝之初禪未到近分」;(三)「勝解作意」,時而觀修,時而止修,生起決定知又入於止修,而獲得止觀雙運。此是「初禪未到近分所攝之止觀雙運」,是下一個作意的親因。(四)「遠離作意」,開始正斷煩惱的對治道,對治欲界粗分煩惱前三品;(五)「攝樂作意」,對治欲界中品煩惱三品;(六)「觀察作意」,此時已經將欲界第一品到第六品的煩惱斷除,因此粗分煩惱似乎不現行,似乎已經斷除,這時再觀察平常會生起煩惱的對境,特別趣入此境時煩惱即生,隨即生起近分定而作斷除;(七)「加行作意」,斷除欲界最後七、八、九品煩惱,斷盡欲界煩惱時即是(八)「加行究竟果作意」,當下即獲初靜慮禪定。從色界初禪定到二禪定,中間也有七個近分作意,以此類推,也就是說,必須斷盡下地煩惱而能獲得上地之根本定。
修九住心的前加行「淨行所緣」,令心漸能住於所緣,此等修習,由補特伽羅的根性不同,所緣亦有不同。貪心增盛者,為暫時壓伏貪心應修白骨觀;瞋心增盛者,應修慈悲觀;愚癡增盛者,應修緣起觀;慢心增盛者,應修界分別觀;散亂增盛者,應修數息觀。這些觀修只是暫時壓伏,並非真正作對治斷除,真正對治斷除則是必須依於「止觀雙運」才能成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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